亲爱的消费者:
当您在消费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或者当您在接受服务时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欢迎您及时向我们申诉。长沙雨花工商红盾信息网新设的“3.15网上申诉受理”热线将及时接受您的申诉。也请您在填写申诉内容时,将有关情况尽可能详细的告诉我们,以便及时受理、反馈。谢谢!(带*号的为必须填写的)
注意:依据辖区管理原则,我分局只受理消费侵权行为发生在长沙市雨花区范围内的消费者投诉。
消费者投诉电话:0731-5880880 或 12315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受理范围:
(一) 受理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
1、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2、 不正当竞争行为;
3、 走私、贩私行为;
4、 违反商标、广告、合同等规定的违法违章行为。
5、 无证经营、超出经营范围等属于工商部门专处的违法违章行为。
(二) 受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或接受服务时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的投诉;
(三) 受理消费者在吃、穿、用、住、行、娱乐、医疗、卫生、保健或接受服务等生活消费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四) 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义务的投诉;
(五)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六) 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1、 经营者之间权利、义务的纠纷;
2、 消费者个人之间私下交易的纠纷;
3、 购买标明是"处理品"商品的投诉;
4、 购买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质期的商品,被投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5、 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或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害或人身危害;
6、 争议双方或调解达成协议交执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的;
7、 应由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受理或处理的;
8、 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9、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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